记者从7月24日召开的全省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获悉,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,我省对机构改革工作超前谋划、统筹安排、精心组织、缜密实施。通过改革,在创新体制机制、科学设置机构、优化职能配置、理顺职责关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
整合优化多部门职责,组建应急管理部门,构建起综合性常备应急工作队伍。
实现国土空间统一规划,整合规划、国土、发改等部门规划管理职责,组建自然资源部门。
构建工作协同机制,将发改、财政、国资等部门有关职责划入审计部门。
优化市场环境和秩序,将发改、工商、商务等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等职责整合,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。
加强和优化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,将科技、人社部门的有关职责整合,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门。
加强和优化政府“三农”工作职责,将农业、财政、国土、水利有关农业管理职责整合,组建农业农村部门。
加强和优化政府法治职能,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将司法行政和法制职责整合,重新组建司法行政部门。
加强和优化文化、旅游和广播电视等方面职责配置,组建综合管理机构。
改革后,形成大农业、大文化、大交通、大监管等政府管理格局。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党委机关职能配置。
统筹党政机构设置,切实解决机构重叠交叉问题。除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、国家安全委员会外,统一将其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相关部门,强化统筹协调。
将分散在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网络和信息化管理职责进行整合,统一设置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,列入党委工作机关。
统一组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,与教育部门合署办公;统一将侨务管理职责以及宗教管理职责划入党委统战部门;统一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党委办公厅(室),一些市县还探索将机关事务管理局、研究室、督查室等党委、政府工作重合度较高的机构进行合并设置。
理顺省市县工作机制,切实解决上下衔接不顺畅问题。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上下不贯通、工作难协调、数据难共享、平台难联通的问题,省级组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,设立省级政务服务大厅,市县行政审批局全部加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。2018年,共有678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,在全国率先实现“五十证合一”。
针对市级建设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、与省级衔接不畅等问题,将建设、房管、环卫、园林等职责整合,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并统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称和设置形式。
改革后,省市县相关部门已逐步形成上下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。
合理划分事权,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。统一扶贫工作机构设置,脱贫攻坚任务重的8个设区市和62个贫困县(含已摘帽出列的县)全部单独设置扶贫开发机构,其他县(市、区)全部在农业农村或民政部门加挂扶贫工作机构牌子。
加强市县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,统一将信访部门列为党委工作机关。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执法力量,除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管的机构外,其他领域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。
组建省委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为加强省委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创造条件。
积极研究探索加大雄安新区及三县机构改革力度,推进党政机构优化协同设置,减少行政层级,实现扁平化管理,优化配置省级部门涉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行政资源,着力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。